代理记账行业发展越来越迅速,代理记账也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为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财政部也曾多次发文。但是很多代理记账的规模不是很大,机构设立也不是很规范,记账机构的潜力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对于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财务代理人”不具备合法资格。在财务代理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目前财务代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代理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财务代理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2.财务代理机构设立不规范。财务代理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财务代理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财务代理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3.财务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财务代理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财务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4.财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5.是财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财务代理机构悬殊较大,有些财务代理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财务代理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经过将近二十年的财务代理行业发展,产生的行业“四乱”现象既被行业内部的代理服务公司诟bing,也被所服务的广大中小企业所深恶痛绝经过将近二十年的财务代理行业发展,产生的行业“四乱”现象既被行业内部的代理服务公司诟bing,也被所服务的广大中小企业所深恶痛绝